我第一次載運集裝箱桶裝硫磺,是在美國的紐約。硫磺粉末與空氣或氧化劑混合,易發生燃燒,甚至爆炸。因為硫磺是易燃固體,所以集裝箱內的硫磺是桶裝的。桶內三分之一是水,三分之二是硫磺,以免硫磺脫水后自燃。當時,船長設計的返航航線是途徑夏威夷附近的25度緯線。時值夏季,太平洋的氣溫一直維持在攝氏30多度。船長唯恐硫磺桶內的水蒸發,于是就用消防水槍不間斷地灑水降溫。
同時,在裝載危險品硫磺后,船長還指示大副將硫磺的屬性、堆裝貝位、保管要求,以及發生意外后的消防措施、人體接觸硫磺之后的應急救助等內容,做成詳細的列表告示,張貼在駕駛臺、餐廳和機艙集控室內,現場放置的消防器具也一一列明。
經過大約25天的航行,我們終于安全到達廣州港。我在當大副的時候,在亞歐航線上服務。某次,我輪受載了有放射性物質的集裝箱。盡管貨主對集裝箱做了嚴格的防輻射措施,但海員們還是心有余悸。我在查閱了《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之后,根據船長的指令,把這些集裝箱放置在了船尾,遠離生活區。并在船舶配載的同時,把危險注意事項告示做好,張貼在餐廳、駕駛臺和機艙集控室內,讓全體海員都了解本航次裝載的危險品種類、預防措施等。
由于工業原料的需求,危險貨物貿易運輸量呈逐年上升的趨勢。雖然危險品品種日益多樣化,但是萬變不離其宗,歸類都離不開《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定義的九大類危險品,包括爆炸品、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和感染性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物質、雜類危險物質和物品。
在運輸過程中,危險品的特性不免會受到周圍環境和自然因素的影響,發生事故的概率遠遠大于普通貨物。根據《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船舶裝載危險品有嚴格的積載隔離要求規定。危險品要分區、分類、分件、分架存放,嚴禁把各種性質互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起。同時要遠離熱源、火源、電源,以免發生因隔離不當引發的火災、爆炸。
船舶運載危險品,貨主都要提供該類危險品的名稱、屬性、類別、重量、隔離方式,以及發生危險品意外火災、化學反應等事故后,采用怎樣的施救措施等。
當船長接受載運危險品之后,船長、大副應該嚴格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的要求,審核集裝箱預配中心下發的預配圖。當船長、大副發現危險品存在不合理堆裝配載時,必須立即提出修改配載圖。船方要把關危險品在集裝箱上船前的檢查,核對危險品是否與貨主提供的參數一致;集裝箱是否根據危險品運輸的要求,在集裝箱可視的四面,是否張貼對應的危險品標志;根據危險品配載圖堆放到相應的貝位(Bay)。
在危險品堆裝的貝位,值班駕駛員應該擺放與危險品相適應的施救、消防器材、應急醫療藥品。這些措施將有效確保危險品安全上船堆裝。當危險品在運輸過程中時,船長需按危險品保管的程序,建立立體式的巡回制度,讓大副組織、安排值班駕駛員對危險品進行逐項監管,堅持每天按規定的時間執行巡查。船長、大副不定期的上甲板巡查,以確保危險品運輸安全。受到航行條件的影響,如大風浪對船體的沖擊,因緯度不同導致的氣溫升高、下降等情況,危險品可能會發生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因此,船長必須在惡劣天氣情況下,要求大副安排足夠人員,加強巡查,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發生意外。
3.不過,由于船方只能通過集裝箱外觀和標志來分辨危險品集裝箱,而對集裝箱內的危險品“真相”,卻無法了解,因此,對于不法貨主隱瞞危險品的做法,船方基本上沒有相應的對策。
貨主隱瞞危險品入港裝運,會引起一系列后果。在港口倉儲過程中,有可能發生危險品泄漏;在橋吊駕駛員裝卸時,如果發生強烈撞擊,那就是“槍炮的扳機”,危險一觸即發;危險品一旦上船,由于瞞報船方無法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事故,在茫茫大海上,僅靠寥寥數十名海員,根本無法應對。
綜上所述,船舶裝載危險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貨主隱瞞、誤報危險品,不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的要求進行隔離,從而使船方無法編制危險品載運的保管、應急措施。
如何避免危險品瞞報、誤報,讓港口、船舶、人員生命獲得安全保障?
海關商檢部門應對貨主裝箱全方位監控。除傳統派人員現場監裝外,還應使用探頭等高科技監管手段。一經發現危險品違法填充集裝箱,應入罪懲處,并附高額罰款。同時建立誠信機制,將違法貨主拒之市場之外,從源頭堵住瞞報危險品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