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2013年7月1日實施的《?;愤\輸管理條例》,具備運輸?;焚Y質的企業及車輛應取得運輸危險化學物品許可證,承運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明顯標識,取得管理機構配發的車輛營運證,并隨身攜帶。運輸?;奋囕v的駕駛人、押運人員齊全,須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經市級以上交通部門考核,取得從業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一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非法運輸?;飞下罚媾R的將是刑事責任。
基于對廣大道路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對危險駕駛罪的內容做了新的增加,將客車、校車嚴重超速超員和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運輸行為納入刑法制裁的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迅速停車,觀察情況
查看車輛和罐體損壞及現場周邊情況。如果發生危險品泄漏,條件允許時,迅速將車駛離水源、城鎮、村莊和人員密集場所等區域,或直接就近將車停于空曠、低洼地點實施關閉緊急制動閥,緊急封堵,容器或吸油海綿收集等措施。
2、立即報警,建立警戒區域
隔離事故現場,把現場人員疏散或轉移至安全區域,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并在現場周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示過往行人和車輛注意避讓。
3、進行自救和互救
發生人員傷亡時要積極搶救傷員,并標明標記保護現場,抓緊取出備用的應急裝備包,穿戴好防護裝備,如無法取出裝備,采取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
4、采取應急措施
根據車上運載的危險品貨物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如油罐運輸車、液化氣運輸車、腐蝕品運輸車采取相應的應急器材和防護用品。
5、發生火災等事故
遇到火災初期,可迅速取出滅火器滅火、或用路邊沙土撲救;火勢失控應放棄個人撲救,采取應急疏散、撤離和逃生措施,待消防救援力量到場后,配合開展救援行為。
6、重點提示事項
在高速公路上,司、押人員要注意自身安全防護,必須停留在安全區域。在高架橋上,要提示引導相關人員沿橋面疏散、撤離和逃生。在涵洞內或夜間時,要擺放應急警示燈,提示過往車輛注意避讓。在人員密集區域時要告誡圍觀群眾遠離,且現場周邊嚴禁煙火。遇突發自然災害時,司機應立即將危險品車輛停放于安全地帶,進行緊急應急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