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出口危險品要在出口地海事局注冊么?
不需要注冊是先做商檢在商檢的同時做貨物的危申報,然后憑商檢去海事去做一個批文也就是代表允許出運。(上海的一個朋友之前就有過經歷海事局不批導致無法出運)。上海是找上海市航海學會的如果你不在上海,具體的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的類似組織。我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搜了一下都沒有找到危險品申報員考試的試題,所以只好提供個線索給你了,這是一位做過危險品運輸的人士給我的答復,是原版的。
給您參考危險品的拖車或者內裝都必須使用具有資格的車隊,倉庫而且費用按照等級來計算,至于它的訂艙費,是根據不同船公司來確認的。以我去俄羅斯的危險品為例:就是,運費按照正常的1.8 事先必須填寫,船公司的格式文件申請做危險品必須知道,危險品等級、聯合國編碼、MSDS 這個東西就是一個防范危險品泄漏的救援措施,在網上有的,中國化工網就有,以前我的貨主自己找不到然后我就拉了一個。然后需要提供危險品性能證書和危險品使用鑒定書,還有危險品包裝說明書最好讓貨主準備產品中英文說明書,如果是化工品要提供分子式,大體的就是這樣。
另外如果涉及到轉運需要向船公司確認中轉港是否有限制,不然遇到退運你會頭大的。很久以前就發生過,新加坡退運的案例。
附:國際化學品包裝的法規和
條例一、國際化學品安全包裝的重要性眾所周知,化學品是人類生產、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物品,它是促進工業發展,提高農作物產量,預防和控制各種疾病,改善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化學品的生產、包裝、儲存、運輸、銷售、使用以及廢棄后的處理過程中,由于處理不當、泄漏以及誤用、濫用往往造成人身危害和環境污染。特別是有毒化學品的安全包裝、監督控制已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重要環境問題之一。
198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通過了關于化學品國際貿易資料交流的《倫敦準則》,要求各國加強對有毒化學品的立法管理和信息交換。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明確提出了進行國際合作,以實現國際化學品無害化管理的具體任務。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成立后,對國際化學品的安全包裝管理亦更加重視和強化。
國際化學品安全標識項目是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Chemical Safety,IPCS)的一項基本任務。該項目最早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由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和歐洲共同體委員會合作完成。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IPCS)是三個國際組織,即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國際勞工組織(IL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合作開展活動的機構。IPCS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評估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并發布評估的結果。
國際化學品安全標識是聯合國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IPCS)和歐洲共同體委員會合作組織編制的,扼要介紹了2000多種化學品的理化性質、毒性危害、急救/消防措施、包裝儲存、泄漏處置以及環境數據等信息。數據具有權威性、科學性和可靠性。對我國化學品安全生產、環境管理、醫療衛生和勞動保護等都具有重要價值。為配合聯合國對國際化學品的安全控制,我國國家相關部門已制定了有毒化學品管理法規,國際化學品的環境無害化管理已經被列入《中國21世紀議程》之中。隨著我國入世后對外開放的擴大,國際貿易迅速增長,我國化學品安全生產、進出口包裝、安全與環境管理都需要與國際管理體制接軌。因此,國際化學品安全標識的推行,無疑將對我國有毒化學品生產以及安全包裝的監督管理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安全標識的主要內容國際化學品安全標識包括化學品編號、化學品名稱、化學式、分子量、危害、接觸類型、急性危害/癥狀、預防、急救/消防、溢漏處置、儲存、包裝與標志、重要數據、物理性質、環境數據等諸多項目。現擇要介紹如下。
1.國際化學品編號常用編號有如下幾種:
(1)ICSC編號:ICSC編號指國際化學品安全標卡的順序號(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
(2)UN編號:該號是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對危險物質制定的編號。該編號登錄在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Recom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ousGoods)中。
(3)EC編號:這是歐洲經濟共同體既歐盟的《歐洲商業化學物質名錄》(European Inventory of Existing Commercial ChemicalSubstances, EIECCS)中對該物質的編號。
(4)CAS登記號:該號是美國化學文摘社登記號(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英文縮寫。登記號由三部分數字組成,各部分之間用短線聯結。它是用來檢索有多個名稱的化學物質信息的重要工具。
(5)RTECS號:RTECS號是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所所規定的化學物質毒性作用登記號(Registry of Toxic Effects of Chemical Substances)。該編號可用來查找一個化學物質的毒理學數據。
2.國際化學品名稱
(1)中文名稱:化學品的中文名稱包括通用名、IUPAC化學名和其它名稱。一般通用名在前、化學名和其它名稱在后。無通用名時,將根據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規則命名的化學名放在前面。
(2)英文名稱:化學品的英文名稱包括通用名(Common Name)、化學名(IUPACNAME)和其它名稱。通用名在前(英文全部大寫),IUPAC化學名和其它名稱在后。
3.化學品危害類型化學品危害類型主要指自然危害類型和接觸危害類型。前者是指化學品發生火災、爆炸后造成的危險,后者是指接觸(吸入、皮膚接觸、眼睛接觸、攝食接觸)后造成的危害。
4.預防(Prevention)采取警告、標識、安全包裝等有效措施防止上列各種危害,特別是火災、爆炸和人身事故的發生。例如包括采取有效包裝措施,防止靜電積累而引起的爆炸等。
5.主要數據國際化學品安全標識要列出化學品的重要數據,尤其是物理危險性、化學危險性以及對人體健康危害作用的數據。
6.國際化學品安全包裝標識還應列出環境數據(Environmentaldata),表明化學品的生態毒性、生物蓄積性,以及應注意的保護對象,比如哺乳動物、魚類、海鮮、甲殼綱動物、鳥類等。此外,對人類重要的食物鏈中發生生物蓄積亦包括在內。
三、國際化學品的危險性化學品的危險性程度分為五級,用數字0-4表示,級別越高表示危險性越大。
其劃分標準如下:
A.人體危險
4--表示只要很短接觸,即使立即給予醫療處理也能致死或造成嚴重殘留傷害的物質;
3--表示只要短期接觸,即使立即難予醫療處理也能引起嚴重的暫時或殘留健康危害的物質;
2--在強烈或連續接觸時,會引起暫時機能喪失或可能的殘留傷害,除非立即給予醫療處理的物質;
1--接觸時引起輕微刺激,但只有很小的殘留傷害的物質;
0--著火條件下接觸,對人體的危害低于普通可燃物質的物質。
B.易燃性
4--指在大氣壓力和正常環境溫度下,迅速或完全氣化的物質,或者容易在空氣中擴散并容易燃燒的物質;
3--在幾乎所有的環境溫度下,都能著火的液體和固體物質;
2--發生燃燒前,必須適當加熱或接觸相當高環境溫度的物質;
1--必須經預熱才能燃著的物質;
0--指不燃物質。
C.反應性
4--在常溫常壓下本身很容易起爆或爆炸分解或反應的物質;
3--指自身雖能起爆或爆炸分解,但需要強有力的起爆源或者在起爆前,在密閉空間內受熱或遇水發生爆炸反應的物質;
2--指容易引起劇烈化學反應,但不會發生爆燃的物質。還包括能與水劇烈反應或可能與水形成潛在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質;
1--指物質本身穩定,但在高溫高壓下能變成不穩定物質或可能與水發生反應釋放出能量,但不劇烈的物質;
0--指物質本身在通常情況下,甚至在接觸火焰的條件下是穩定的,并且不與水發生反應的物質。
四、國際化學品的安全包裝
1.監管法規目前國際化學品使用的危險物質分類、包裝與標志規定主要有: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的《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歐盟的《關于危險物質分類、包裝與標志的指令(92/32/EEC)》。聯合國分類系統已被國際上廣泛為采用。1958年成立, 1977年改為現名的國際海事組織的分類、包裝與標志要求與聯合國的基本一致,只是它根據海上運輸的特點作了一點補充修改。歐盟分類系統在歐盟成員國內普遍采用,同時也適用于向歐盟國家出口化學品與危險物質。一般而言,國際化學品最好使用原始包裝。有些物質,如有機過氧化物包裝材料的變化可能會帶來危險性。此外,國際化學品一般需要密封包裝或可密閉包裝,
這是因為:①物質的消散(像揮發、溢漏)總是不希望發生的;②敞口的包裝可能導致污染,有發生反應的風險。
2.特殊包裝本包裝指需要非一般常識所述的特殊包裝材料。例如經常處理化學品的人熟悉的酸、堿和水溶液對普通鋼材和許多其它金屬有腐蝕性并且了解許多塑料不適合盛裝有機溶劑或液體,供貨商通常可以對適當的包裝材料的選擇提出建議。
3.防碎包裝防碎包裝即不易破碎包裝,將易碎包裝放在不易破碎的密閉容器中,適用于包裝極危險的物質。用不易破碎包裝給易碎包裝提供更大的保護,確保安全,此外破碎時用密閉容器收容。
4.包裝標識國際化學品安全包裝標識詳見聯合國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圖版。歐盟規定:化學品安全包裝使用危險符合、R標記和S標記。在歐盟國家中化學品包裝上必須標示出“危險符合”(dangerous symbols)。這些符號的含義與危險物質的“特別風險性質(R標記)”以及對危險化學物質的“安全使用建議(S標記)”有關。危險符號應以黑體字印刷在橙紅色背景下,各種符號的含義如下: E符號:爆炸性物品;O符號:氧化性物品;F符號:高度易燃物品;F+符號:極易燃物品;T符號:有毒物品;T+符合:極毒物品;C符號:腐蝕性物品; Xi符號:刺激性物品;Xn符號:有害物品;N符號:環境危險物品。
除了上述這些符號之外,標識卡片上還根據歐盟制定的標準,注出R標記和S標記。有時候還注上“標記A”、“標記B(C、D、E或F)”。
在特別標記中,R標記表示化學物質使用中產生的特別風險的性質(the nature of special risks)。S標記表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therecommended safety precautions)。這種特別標記由一個字母(R或S)和一串數字組成,字母后面的數字表示具體類型,字母與數字之間的“一”連字符號表示對特別風險(R)或安全預防措施建議(S)的單獨說明。字母與數字之間的“/”斜杠符號表示以一句話對特別風險(R)或安全預防措施建議作綜合說明。例如R7表示可能引起火災;R20表示吸入有害;R45表示可能致癌;R20/21表示吸入和與皮膚接觸時有害;S2表示避免兒童接觸;S7表示應存在密閉包裝容器中;S1/2表示上鎖保管并避免兒童接觸;S20/21操作(搬運)時不得進食、飲水或吸煙等。
五、聯合國的化學品分類與包裝級別
聯合國把化學危險物品分為9類:
第1類爆炸品,第2類氣體(含易燃氣體、有毒氣體等),第3類易燃液體(高、中、低閃點);第4類易燃固體,第5類氧化劑和過氧化物,第6類有毒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類放射性物品,第8類腐蝕性物品,第9類雜類危險品。國際化學品的聯合國包裝級別,一般根據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和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等規定,除第1類、第2類、第 5類、第6類和第7類有專門規定之外,其余各化學物質的包裝分別按危險性分為三級。危險性大的包裝級別為1級,中等危險的包裝級別為II級,危險性較小的級別為III級。每個級別的劃分都有相應的判定標準。
例如有毒化學品包裝級別的判定標準如下:(LD50,mg/kg)
I級包裝口服毒性≤5 皮膚接觸毒性≤40 吸入毒性≤0.5
II級包裝口服毒性>5-50 皮膚接觸毒性>40-200吸入毒性>0.5-2
III級包裝口服毒性>50-200 皮膚接觸毒性>200-1000吸入毒性>2-10
最后,應當特別指出的是:國際化學品安全包裝強調了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特別強調了化學品的生態毒性,生態蓄積性,尤其是人類食物鏈中的生物蓄積性以及對各種動物、植物的保護事項,以及這些化學品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及廢棄的原則,科學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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