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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管理須全程強化
2015-07-16 15:47:32
國家安監總局修改后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于7月1日起實施。《規定》就如何對危險源進行科學、正確辨識和管理進行了闡釋,對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事實證明,無論是今年發生的福建對二甲苯項目爆炸事故,還是四川省綿竹一化工企業的液氨泄漏事故,都與企業對危險源的辨識與管理不重視有關。因此,該規定須引起化企高度重視。
化工企業具有工藝復雜、反應繁多等特點,從原材料到中間體,再到產成品,從存儲到生產,均存在或多或少的危險源,稍不留意,就容易誘發安全事故。因此,化工企業必須加強危險源管理。危險源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對生產系統的科學分析,界定出生產系統中的哪些部分、區域是危險源,其危險的性質、危害程度、存在狀況、危險源能量與物質轉化為安全事故的轉化過程規律、轉化條件、觸發因素等,以便進行控制與整改,降低危險等級,消除安全隱患,使危險源不至于轉化為安全事故。
一般而言,危險源分為兩類:第一類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或能量載體;第二類指可能導致能量、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失效的各類因素,如機械類、電氣類、輻射類、火災與爆炸類等。對化工企
業而言,危險源的管理重在危險源的辨識,危險源辨識主要通過現場觀察、查閱記錄、生產工藝過程分析等。當前生產現場危險源辨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生產工藝過程辨識法。
化工企業要對危險源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必須落實好四項工作:結合企業實際,扎扎實實地做好調查工作,絕不能走過場,不能留空白、留死角;對危險源調查結果進行等級分類,建立危險源管理檔案,明確責任人;對企業存在的危險源要有的放矢地制定科學的管理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還應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演練;對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必須在不同階段對危險源進行分析,時刻掌握危險源的變化情況,要以不變應萬變,將危險源牢牢掌握在可控之中。
需要強調的是,化工企業必須制定和貫徹危險源管理辦法,持續建設“區域安全責任體系”,緊緊抓住“危險源辨識、控制和消除”主線,建立全員參與的危險源辨識、檢查考核機制,確保危險源辨識貫徹到安全生產全過程,以實現本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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